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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金山的汽車一向禮讓行人,所以行人過馬路時總大喇喇的,慢條斯理的,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,甚至有點不把車子放在眼裡的味道。可是有天下午我在GEARY街靠近新華埠地方過馬路時,一輛紅色跑車居然在我面前闖紅燈,差點擦撞到我。這種情形非常罕見,我倒想看是何方神聖所為,凝神一看,原來是個東方面孔,而且可能是中國人。我依稀感覺這傢伙的嘴角還泛起一絲微笑,我環顧四周,街角果然沒有警察,怪不得他敢衝、敢囂張,我後面的一位美國老太太,聳聳肩對我做出旣無奈又憤怒的表情。

 

不知怎的那絲微笑我覺得很熟悉,都是有點詭譎,有點自傲,或者說有點取樂的味兒。我不痛快的再走了兩個街區(BLOCKS),忽然想起來,那多像我多年前認識的一位女友的笑容,記得有天她喜孜孜的告訴我:「今天我賺到了。」我以為她發了什麼財,正羨慕她的好運,並替她高興時,想不到她接著說:「今天我闖了兩次紅燈,都沒被警察抓到,所以賺到了。」她盈盈的笑,神采煥發,眼神中即透出剛才那種相同的黠慧。在笑眼中,我感覺在她亮麗的容顏下藏著一顆刁頑的心。

 

對自己或別人寧願「惡小而為之」的行為,我似乎早已習慣了,當時面對朋友的興奮,我絲毫沒有責怪她的意思,反而採取贊同的態度。我們都認為這沒什了不起,偶爾「搞怪」一下,讓平凡的生活增添一點色彩,不管這種色彩是否邪門,似是一件不錯的主意。也許我太熟悉這種習慣,因此當看見有人竟堅持不那樣做時,有人竟遵循「書本上」教誨的原則來行事時,我像撞到邪一般,覺得不可思議。我初到美國時,處處想「偷跑」的慣性仍然非常強大,但看到人家好整以暇的、悠哉遊哉的過馬路,我才警覺自己不太對勁,自己好像小盜賊,隨時準備偷襲。尤其是有一回在晚上十二點,已經沒有交通警察了,我發現一排汽車竟然停在十字路口等綠燈亮,他們耐心的等,全無闖紅燈的意思,這在台灣簡直是愚蠢,因為沒有「威脅」的存在,不闖白不闖,還等在那做啥?這些老美不偷雞摸狗,顯然沒有利人,反而有「損己」之嫌,莫非傻蛋不成?但他們真傻嗎,這景象給我的震撼久久無法消退。

 

我想起胡適當年來美國的故事,有一次他坐出租汽車,當時已經三更半夜了,路上早就沒有行人車輛,可是車子開到十字路口,正好碰到自動管制的「紅燈」,那位司機立刻煞車,硬是要等到紅燈過去以後,才起動往前開。他不管有沒有人,不怕停車麻煩,不顧時間耽擱,反正看到紅燈就停,這種不需要別人監視,完全自動的約束自己,使自己遵守規則的精神,讓胡適大為感動。他後來向人稱讚道:這位司機的精神,就是我們中國人「慎獨」的精神!

 

什麼是慎獨?李敖旣嚴肅又頑皮的說:「所謂『慎獨』,就是一個人單獨的時候,不幹狗屁倒灶的事,不做不守規矩的事,他自己的行為對他自己的『理智約束』負責,並不對『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』的群眾負責。」

 

胡適的時代早已過去了,現在我們知道美國人沒有那麼完美,胡適感嘆中國高等知識份子歷來懸為高格的精神,在美國尋常老百姓的身上卻是稀鬆平常的事。我九十年代才來美國,看到的美國,聽說其狀況已明顯的走下坡。不錯,美國固然沒有滿街的聖賢,但一般來說,他們人民的公共道德似仍勝台灣一大截。我在夜深人靜時,不虞有警察出現,看到的依然與胡適當年所見的差不多,我一樣不習慣,我不得不承認美國人確實比不上中國人會「通權達變」。

 

在美國的中國人常說美國人笨笨的,我一直在思索這問題,為何中國人老自認「比較聰明」?從小我們被學校教不准這樣、不要那樣,這些原則沒有人不懂。但一旦應用到現實,說的是一套,做的是一套,許多人偏偏「手癢」,總要來那麼一下。書本是書本,我是我。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
 

有一天我讀到一篇文章,不知道算不算是解答。這篇文章說:「西嬰的哭法,亦與我族不同:乾脆俐落,往往第一聲是石破天驚,再聽第二聲,沒有下文了,母親不接受哭泣語言,不予理會,久之,嬰兒自知無效,也就不再費心。像中國嬰兒那種長篇大論的哭法,有著嬌、賴、刁、橫的複雜內容,邊哭邊跟大人對話,討價還價,起承轉合,最後以得到實際勝利告終者,從未有聞。」結論是:「最初建立的人際關係和應對方法,會影響到一生的做人處世,而社會倫理觀念的形成,也不能說與人之初的訓練沒有關係罷。」(寬禿先生,「手痕集」口唇期)照這樣說來,中國人是否從小被寵壞了,很早就會「嬌、賴、刁、橫」,等長大了卻拼命說要做「君子」,說要慎獨,可是幾人能夠?

 

――黃哲真(本文原載於台灣新生報1994年11月30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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