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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醫學發達,如果有習慣性流產者、先天無子宮者或子宮異常者、後天因病切除子宮者、子宮腔嚴重粘連無法治癒者,或者有重大疾病而懷孕恐有害身心者,可經由「人工協助生殖術」(human-assisted reproduction)等方式來達成生育的目的。例如︰醫師可取出該女性的卵子,藉助試管嬰兒技術,與男性的精子在體外受精培養,並將胚胎植入某位受託女性(surrogate;代理孕者)的子宮。此外,若女性有卵子方面的問題,也有可能由某位受託女性(surrogate mother;代理孕母)提供的卵子與子宮來達成生育的目的。
但是,代理孕母所延伸的倫理與法律問題也引起相當的爭議。例如︰我國行政院衛生署於1997年宣布考慮代理孕母合法化,並著手研議立法,則引發了國內各界學者專家以及民間人士熱烈討論︰如何在保障夫婦繁殖下一代和建立一個有兒女的家庭的權益,與代理孕母商業化、親子倫理顧慮、婦女人權考量等問題之間,取得適當的平衡點的議題。

菩提心的不孕症?
除了因子宮問題所造成不孕外,男女雙方的先天疾病、內分泌失調、結構異常或疾病造成生殖通路阻塞等,都會造成精卵缺少或品質不假,或者受精的途上受阻,也會造成受孕或者著床子宮的困難。醫學界人士認為︰不孕症愈來愈多是未來的趨勢。因為除了晚婚、晚生的夫妻大幅地增加外,性開放的社會風氣導致生殖系統容易感染的現象,以及環境污染與社會壓力的增加,也是不孕人口增加的原因。
從心靈層次來看,我們不希望「菩提心的不孕症」是未來的趨勢。因為,眾生若沒有菩提心,則無法開展以利益眾生為主的菩薩道;若沒有廣大的菩薩道,則無法建立人間淨土。為了預防與治療此「菩提心的不孕症」,我們除了發願以受菩薩戒儀式,作為事相上發菩提心的方便之外,也可以採用《大乘莊嚴經論》等佛典所說︰產生勝義發菩提心之四種因緣︰培育對大乘佛法信解的種子,以無相、無住的般若智慧為生母,安住於禪定所成的安樂胎藏中,讓大悲心作乳母來長養我們的菩提心。如此,才是家庭與社會幸福,世界和平安樂的要素。

http://seelandmonastery.org/huimin/?p=1558

釋惠敏

國立台北藝術大學 教授
法鼓佛教研修學院 校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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