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翱<复性書>語譯

<上篇>語譯

 

第一節辨「性」、「情」之作用、關係與本質

人之所以為聖人者,性也;人之所以惑其性者,情也。喜、怒、哀、懼、愛、惡、欲,七者皆情之所為也,情旣昏,性斯匿矣;非性之過也,七者循環而交來,故性不能充也水之渾也,其流不清;火之煙也,其光不明;非水、火清明之過,沙不渾,流斯清矣;煙不鬱,光斯明矣;情不作,性斯充矣。

  語譯:

人之所以能夠上達成為聖人,是因為『性』所發揮的作用;而『性』之所以會惑亂不明,則是因為『情』的作用。歡喜、憤怒、悲哀、恐懼、愛好、厭惡、欲求,都是『情』的表現方式,情感作用達到昏昧失理智後,本性就消失不見而無法發揮正常功用;這並不是本性自身的缺陷,而是因為七種感情的作用交復運作,使得本性的清明理智無法保持在充實完整的狀態所致。就好像混濁翻動的流水不會清澈,煙霧騰漫的火焰無法保持光明;這不是流水或火焰本身性質的缺陷,若泥沙不翻攪,則流水自然清澈;煙霧不瀰漫,則火光自然通透照耀;同理,人的感情若不作用,本性自然就能充實且發揮。

 

性與情不相無也,雖然無性則情無所生矣,是情由性而生;情不自情,因性而情;性不自性,由情以明。性者,天之命也,聖人得之而不惑者也;情者,性之動也,百姓溺之而不能知其本者也。

  語譯:

『性』與『情』並不藉由互相排斥對方的存在而存在,因為若沒有性的先存有,則情感作用就沒有發生的本質基礎,可知情乃是由性產生出來的作用;情本身有所待而生,不是自有自生的先驗存在,而是依附於性而存在;而性本身也無法在人的認識能力所及的範圍內自我呈現,而需要透過感情的作用發生時反激出其精粹清純,然後才可以顯露出性的本質。本性來自天的授受,而聖人就是得到本性的超越作用而不致為情所迷惑;感情是本性表現出的作用,百姓則容易沉溺於其中,而不能有去探求恢復其本性的狀態。

 

  聖人者豈無其情耶?聖人者,寂然不動,不往而到,不言而神,不耀而光,製作參乎天地,變化合乎陰陽,雖有情也,未嘗有情也。然則百姓者豈無性耶?百姓之性,與聖人之性弗差也,雖然情之所昏,交相攻伐,未始有窮,故雖終身而不自覩其性焉。

  語譯:

那這麼說來,聖人豈不都沒有『情』的作用嗎?所謂的聖人,他的內在本體寂靜穩定不變動,對事物不抱有過度盼望而能得到自然會得到的結果,不費言詞就能表現出神妙深奧的洞察智慧,沒有盛氣逼人的光彩,但是處在人群中自然突出而不可掩,所製定之常經大法,其規劃之偉大與長久可比天地之高廣,而一旦要有調整改易的步驟措施,又能兼顧宇宙事理之正反兩面的規律。聖人的所作所為,看似好像充滿關懷與感情,可是在他本身其實又不曾因為什麼私情而來做這些事。那麼百姓是否就沒有本性嗎?其實百姓的本性與聖人的本性沒有差別,可是因為感情的迷惑昏昧交相作用,摧折了他的本性而不見止息之時,故即使到死也不曾自見其本性有發揮一日之作用。

 

火之潛於山、石、林、木之中,非不火也;江、河、淮、濟之未流而潛於山,非不泉也;石不敲,木不磨,則不能燒其山林而燥萬物;泉之源弗疏,則不能為江、為河、為淮、為濟,東匯大壑,浩浩蕩盪,為弗測之深;情之動靜弗息,則不能復其性,而燭天地為不極之明。

  語譯:

能引發火焰的本質未作用,而潛藏在山林樹木一切可燃的事物之中,並不是它沒有燃燒起來的可能;長江、黃河、淮河、濟水的源頭潛沒在山區地下之中,其泉水並非沒有流出的一天;因為若不去擊打點火石,不去摩擦鑽木觸發火苗的話,則無法製造一場燒毀森林萬物的沖天大火;如果沒有流穿山壁疏通源頭,則水流無法集流成川,向東匯入大海,最後成就其廣大無涯、深不可測的容量;同理,感情的作用若沒有止息,則本性無法恢復迴光明無邊無際,足可照耀天地的最佳狀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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