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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經》第十三卦 天火同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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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人:表有志一同,相和而成。主吉象。理念相同共處愉快。事業投資、感情皆是和睦融洽。最適合找人合夥事業或尋求認同自己理念的吉卦。
特性:喜團體生活戶外活動,有領導才能,善交際,人際關係佳。有幽默感。
解釋:結合志同道合的人集思廣益 。
運勢:得此卦為諸事開通、平安、吉祥、如意之象,有同情心,互愛、亨通之象,故宜好好掌握時機,維持盛泰。若有稍涉偏私或為私情之愛則有破兆,應以事業為重。
愛情:互悅其情,彼此間謙和以禮互敬,魚之得水,定成美眷。切忌氣盛,宜和。
家運:上下和樂,運勢亨通,可得意外之財,亦可促進開展事業之樞機,宜把握良機,努力求取。
胎孕:無礙。與六親和睦。得緣之吉卦。
子女:上下皆能和睦之象。
週轉:順利,並可進取大業,利也。
買賣:利益大,與人共事吉,宜木字口字姓之人同相利濟更吉。
疾病:雖有病,但需是動爻而論。為腦部、神經衰弱或呼吸之疾病,心神恍惚、失眠、心火氣旺之象,宜多調養、修持參佛。
等人:一定會來,且會帶來好消息。
尋人:此人非故意出走,自己會回來。
失物:很快可以找到。
旅行:利,放心。
訟詞糾紛:與人爭端無益,他侵我或我傷他皆不利。和解了事為上策。
求事求職:吉利。
考試成績優良。改行、開業者均吉利亨通。
同人:同人于野,亨。 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,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 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。
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 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 唯君子為
能通天下之志。
象曰:天與火,同人﹔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初九:同人于門,無咎。
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
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 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,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九五:同人,先號啕而后笑。 大師克相遇。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 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上九:同人于郊,無悔。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由 Jack 在 2011, 四月 18 - 10:52 發表
同人卦 (天火同人)
與人交好,同盟於人。
卦象為內文明(離明)外剛健(乾健),代表卜到這卦的人本質聰明而能剛健行事,能和別人打成一片。
同人卦為一陰(六二)處於五陽之間,而與乾陽(九五)結為同盟,意謂六二小人(地位卑下之人)為九五之尊的君子所認同、接納,並結為同盟,因此名為「同人」。
六二之所以為九五所接納,因為以陰居柔,而又居下卦之中,代表六二雖小人,但謙卑守本份,又具備中庸的美德,且與上卦的九五相應,意氣相投,志趣相合。
卦序上,《易經》走到泰否,已成一個興衰循環,泰是一個太平盛世,至否卦則是由盛轉衰,世局混亂,小人道長,君子道消。
從否轉至同人卦則是君子與小人的重新融合,陰氣與陽氣的再次交流。
《序卦》傳說:「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」只是兩者結盟過程並不會相當順利,而有諸陽爭一陰之亂象。
卜到同人卦貴在無私,公正而不偏袒,謙卑而中庸。因為這正是六二小人能夠被九五所接納並結盟的美德。
然而,與人結盟過程當中,若不辨是非,用心偏狹,則很可能在這場人與人之間的黑暗鬥爭裡落敗,這也是卜到此卦最忌諱的地方。
與人結盟於野外,亨通。利於渡水過大河,可以涉險。利於君子的貞正。
〔字義〕
野:野外。城外叫做郊,郊外叫做野。所以野是比郊外離城更遠的地方。由於六二所應者為在外卦的乾卦,乾卦在外,故稱野。
同人于野:原意為在野外、郊外與人結盟的意思,但「野」也有喻指心胸闊達的意謂,因此「同人于野」言外之意為能以闊達、寬大之心胸與人結盟。
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。
處於同人卦的開始,能出門而與人廣結善緣,由於與人結交時毫無偏袒私心,無咎。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同人于宗者,與自己的宗主相應而能順從於他。這是偏狹而吝嗇之道。同人卦所重者在於沒有私心,而能廣結善緣,只順從於自己的宗主,反而會有排他性,因此為吝。
六二原本為同人卦的卦主,也是同人卦卦義所由來。然而卦辭說「同人于野,亨」,這裡卻說「同人於宗,吝」。這是因為卦辭是統整一卦來看,整卦是就天火兩卦體,以及六二與九五之相應而言。而爻辭是只就六二來看,六二只與九五為同人,因此而讓中間的九三、九四兵戎相見,因其所同者偏狹。反之,若能放大視野,而能與眾人皆相同,則可亨通。
〔字義〕
同人於宗:有兩種解釋。一是以宗為宗主,二是以宗為宗族。
1. 以宗為宗主:則同人於宗指六二與九五結盟,這也是同人卦整卦的主軸,因此這種解釋最符合該卦的脈絡。
2. 以宗為宗族:則同人於宗指六二與初九或九三結盟。指的是六二與同為下卦,屬於同一宗族者相結盟。六二與初九結盟的說法,源自於初九說「同人於門」,則兩者為同門同宗,但因為六二乘初九之剛,所以兩爻一說「無咎」,一說「吝」。若以九三為宗,理由來自於六二與九三為比鄰而應(六二以柔承九三之剛),因此有同盟之象。而這層關係也讓九三伏戎於莽,因為六二既與其同盟,又要與九五結盟,當然會從中阻撓。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陽剛而不守本份,因為見別人交好而心生妒忌,埋伏於草叢中準備偷襲,然而一直無法找到機會攻擊,於是又爬到高陵上,希望取得居高臨下的地利。只是對方剛強有能力,又地位崇高,等待三年之久仍無法對其舉事動武。
六二與九五雖為同人,但中間為九三與九四所阻撓。九三伏戎於莽,三年不興;而九四則翻牆而來,最後良心發現沒有下手。
[字義]
伏戎於莽:埋伏於草木叢裡,準備偷襲他人。戎為兵器。莽為草木叢。
升其高陵:往上走到高地,以居高臨下。
三年不興:指一直在等待攻擊對方的機會,但一直等待不著,三年喻多年,長久。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原本爬上屋牆要攻打他人,但是最後又發現自己義理上站不住腳,因此內心交戰之後良心發現沒有下手,最後無功而返。回去之後內心困苦掙扎,苦思之後回到了自己的原則,回頭是岸,故吉。
乘其墉,弗克攻:登上屋牆,但最後卻是攻打不下。乘,登上。墉,牆。既已登上屋牆,理論上應該很容易攻下,這裡為何說「弗克攻」,也就是攻打不下?《象》曰:「乘其墉,義弗克也。」意思是說,道義上讓他無法攻下。最後一刻良心發現,覺得義理上站不住腳而退縮。這也就是攻不下還說「吉」的原因。《象》曰:「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」之所以吉,是因為內心困苦掙扎之後,回到了做人的正確原則。
九五,同人,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,相遇。
同人卦本應大家同心打成一片,卻因有人阻撓而讓你大聲哭喊;然而身處最尊貴而有權勢之地,所以你有能力以強勢的手段來弭平這一切,結果終將讓你滿意而大笑。最後用你的強勢來解決這些事,出動大軍,征討而下,而能與同盟的對象相見。
六二與九五雖為同人,但中間為九三與九四所阻撓。九三伏戎於莽,三年不興;而九四則翻牆而來,最後良心發現沒有下手。這也是九五「先號咷」的原因。而後笑,則是最後大師克相遇。
《繫辭》:同人「先號咷而後笑」,子曰:君子之道,或出或處,或默或語。二人同心,其利斷金,同心之言,其臭如蘭。
號咷:大哭。號,音豪,大聲叫喊。咷,音逃,哭聲。
大師克相遇:大軍獲勝,終於相遇。應斷句為「大師克,相遇」,大師為大軍,克為獲勝,大師克為大軍獲勝。九五一心要與六二同盟,但中間有九三九四起兵阻撓,「大師克,相遇」指起兵攻打而獲勝,因此終能與六二順利結盟。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獨自身處荒郊野外,無人可同;因為你的志向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樣,所以感到很孤獨,也沒有人可以結交,但也因此沒什麼好後悔的。
同人卦中,四陽爭一陰(六二),唯獨上九是完全置身事外者。因此曰「同人於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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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論天火同人卦義
上乾下離其名「天火同人」。卦象為內文明(離明)而外剛健(幹健),代表卜到這卦的人本質聰明而能剛健行事,能和別人打成一片。
同人卦為一陰(六二)處於五陽之間,而與幹陽(九五)結為同盟,意謂六二小人(地位卑下之人)為九五之尊的君子所認同、接納,並結為同盟,因此名為「同人」。六二之所以為九五所接納,因為以陰居柔,而又居下卦之中,代表六二雖小人,但人謙卑守本份,又具備中庸的美德,且與上卦的九五(代表幹天)相應,代表意氣相投,志趣相合。
總之,「同人」者,親也,「同人」不是同黨,「同人」是自己去同別人,「同人」不是強迫利誘要別人來同自己,也不是自己被人脅從挾持去同別人。
邵雍河洛理數解卦說是,人類相親,與人和同;所求皆得,無不稱心。與人交好,同盟於人。
卜到同人卦貴在無私,公正而不偏袒,謙卑而中庸。因為這正是六二小人能夠被九五所接納並結盟的美德。
然而《序卦》傳說:「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」只是兩者結盟過程,並不會相當順利,而有諸陽爭一陰之亂象。因此與人結盟過程當中,若不辨是非,用心偏狹,則很可能在這場人與人之間的黑暗鬥爭裏落敗,這也是蔔到此卦最忌諱的地方。
卦序上,《易經》走到泰否,已成一個興衰迴圈,泰是一個太平盛世,至否卦時突然又盛轉衰,世局混亂,小人道長,君子道消。從否轉至同人卦則是君子與小人的重新融合,陰氣與陽氣的再次交流。
「同人」是同于道,同人之道乃大公至正,不昵於親近,不同於利欲。
卦曰:「同人於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」。
同人象徵與人和睦相處:和別人親密地走在寬廣的原野上,亨通,有利於渡過大河急流,有利於君子堅守正道。
「野」者,曠野也,但可引伸為,豁然大公、無私意、無私欲,光明磊落。也就是說,同人的宗旨是無私情昵比,無門戶之見,光明正大,因而自己必須時時刻刻不愧不詐于對方。
我們如果能夠真正地和天下人同,則涉越險難,將會有如風吹草偃一樣的無往而不順。
象曰:「天與火,同人、君子以類族辦物」。
《象辭》說:《同人卦》的卦像是離(為)下幹(天)上,為天下有火之表像。天在高處,火勢熊熊而上,天與火親和相處,君子要明白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的道理,明辨事物,求同存異,團結眾人以治理天下。
按「天」和「火」二者有著下列的共同性﹐
(一) 向上性:天在上﹐火炎亦是向上﹐二者有著共同的向上性。
(二) 巨細畢照物性:二者都有著公正不偏﹐巨細畢照的明亮照物性。
(三)無形有氣:天和火二者都是有氣而無形。
「類族辦物」﹐是說當我們在同人之後﹐必須能夠分辨出人和人之間的相異之處﹐然後從相異之中再去找出他們的共同點﹐也就是舍其短而用其長。書曰:「君子之交﹐近不必比﹐遠不必乖﹐教友之道如近取比﹐則不能遠取應﹐遠取應﹐則不能近取比」。每個人不同的層次關係,再加上人的善變性﹐所以絕大多數的朋友﹐到了後來都是隨來隨去﹐有緣則同﹐無緣則去。這就是在暗示﹐同人是不能一一兼取的﹐唯有誠貞專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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