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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知道什麼是修行,就要明白學佛修行的八基正見。


  第一基是無常心,第二基是堅信心,第三基是出離心,第四基是實願心,第五基是精進心,第六基是戒律,第七基是禪定,第八基是菩提心。認此八法為基而修行正見即是正知佛法的指南。這八基正見是修行人不可缺少不可錯亂的次第。凡是無常心所攝化受用的,就是修行的因;凡是堅信心所攝化受用的,就是不變的因;凡是出離心所攝化受用的,就是解脫的因;凡是實願心所攝化受用的,就是行動的因;凡是精進心所攝化受用的,就是進取的因;凡是戒律所攝化受用的,就是正法的因;凡是禪定所攝化受用的,就是智慧的因;凡是菩提心所攝化受用的,就是菩薩的因。八基是修行解脫成就的根本,如果根不正,就會本則亂。所以修行的根本是不可亂的,因此修行的八基必須依於正見作為宗標,也就是以正知正見來引導八基的次第和正確發展修行,這就叫做修行。在修行中要時時落實菩提心的修持,因為菩提心是成道之根本。


  佛陀說法,菩提心的真實之義是必然成道之因。凡行菩提道者,終結菩提之果。菩提心是廣義全攝一切大乘法之大悲渡生覺成菩薩地因。但由於眾生福報使然,佛法經代代相傳,遺漏法義。尤為至今末法時期,三界業海波濤洶湧,眾生如盲龜更難以項穿蕩動海流之木軛如牛鼻之孔,故而要得完美佛法難中之難。因此菩提縮水,所以由廣義逐漸縮成了狹義之菩提心法。菩提心分兩種,勝義菩提心和世俗菩提心,世俗菩提心又粗分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。於願、行二菩提心之修持,又分情器四大和自身六大以及呼吸、耳根、眼根等內外壇城和儀軌誦文諸多修法。無論世俗還是勝義菩提心,而歸於七支菩提份才是最上妙完美的菩提心。本來菩提心是三界六道眾生個個有權修施的,但今大都眾生法緣不俱,故已執持化整為零縮水之菩提心修法。因此往往誤會成覺悟之心方可修之,或曰以菩提心為實相成就之境。當然,這也是存在的一部分,但卻遺漏了非覺悟之心的眾生而修菩提心之法。

更重要的是,菩提心並非覺悟和非覺悟的心,而是學佛的三界六道眾生及法界諸聖生發的大悲願力,是以大悲心所實施的利益眾生成佛菩薩的實際行為,是覺悟和非覺悟,聖凡兩界的勝義愛心。對覺悟者而言,即是以自覺之證德證境正行正法弘法教化眾生,覺悟有情成佛道。對未覺悟者而言,即是以大悲之心發願眾生與我等皆共成就得解脫,幫助他人走入如來正法之道,願其成菩薩成佛。菩提心之法,對他而言是利他成就之德,由於利他之故而自獲德量,故對自己而言即成增益菩薩之因。菩提心之業相,是大悲體現之三業之實際行持。凡真修行者,無論凡聖,均有權發菩提心,也應該發菩提心。因為它不是聖人獨有的覺悟之心,而是大悲之行為,願自他覺悟的因種。菩提心之所攝並不只含十善、四無量、六波羅密、四攝,而菩提心所緣三藏密典及一切口耳心傳諸法,建立合法利眾渡生的大悲行舉。故知菩提心是廣義所緣諦相,對佛陀而言是三身四智,當體無上正覺菩提心;對菩薩而言是大悲弘法利生渡有情;對證悟者而言,是離絕諸相戲論,當體本來面目,即空妙有之諸法實相;對凡夫而言,是慈悲助益他人願其學佛解脫。

發菩提心,首先必須要有無常觀,對自我與眾生輪迴之無常流轉痛苦,生起覺觀無常境心,即發出離願,由是則建立出離心,我出離,眾生六道父母也出離,輪迴苦海難熬痛不欲生,為是願觀而生強烈恐懼所逼,時時欲求當下解脫,但明了其菩薩之行,方可快捷了生脫死,於是自我願作因地菩薩,欲求快速自覺覺他,則自然生大悲之心,由此菩提籽發。菩提心所發是建立在大悲心上的,故佛義云:「大悲之水澆灌菩提籽發,則樹茂果豐耶。」是此,菩提心自然建立。菩提心是成大乘菩薩之因,由菩提心之果,可得清純正見,依此正見,當深入空性真如,空性之修,於此則化世俗菩提心為三輪體空,即轉萬有為勝義菩提心也,有了菩提心,即修菩提行,成菩薩地。

修菩提心必須付諸於實踐,而不只是背誦行文儀軌、
以空洞的發心和觀想叫做修菩提心。修菩提心,重在實施
於深思我的身體無常,剎那變異,邁向衰老死亡。以十年
觀察,四十年觀察,七十年觀察,於中對比相貌、皮膚老
度變異,快捷進入生老病死,長恆輾轉受苦於輪迴,又觀
由一少小兒時天真之歡,乳氣活鮮,然何今無童相,臉老
皮老,力氣衰竭,時時多病,少小已無,無常將斃我命,
親人老友,悉皆分段而死,猶如一夢,快將做完,心生大
懼,則決心堅定,依戒而行,依法而修,入菩提心修雙運
七支菩提心法:大悲我母菩提心和菩薩應照菩提心。於大
悲我母菩提心修法中發大悲之心,修知母、念恩、報恩、
慈愛、慈悲、捨貪、斷執。
知母:了徹三界六道眾生無始以來於輪迴轉折中皆我父
母。
念恩:應深深憶持一切無始過去、現在於輪迴之父母,皆
   曾生育養育體愛於我,為我而勞累病苦,恩重如 
   山,念其恩德,故思其父母之苦皆我之苦。

報恩:知父母為我而奉獻一切,現在他們於六道輪迴中轉
   折流離,受苦無盡,我此發心,施之於行,自覺覺
   他,渡脫父母,以為報恩。
慈愛:每時每刻,從於三業之行所生發,慈愛一切眾生、
   父母,長壽無病富貴吉祥,終生喜樂。
慈悲:於三時中,願請諸佛菩薩加持一切父母脫離諸苦,
   得遇佛法修持,脫離輪迴解脫諸苦。
捨貪:所做一切利益眾生父母之事,無掛於心,養成三業
   無著善行,故成天然自行,本質為善,並非刻意所
   為行善,做了即忘了。
斷執:於行持中,所修諸善,利益父母,一切法義應無所
   住,斷掉我執,空明覺相輕安,於修法中不執於
   法,不除妄念,不求於真,不來不去,樂明無念,
   平如靜水,當體即空。
  實施菩提心的助緣,必須建立在正見觀照下,對眾生
所行事業於善因中施與的而非他造不淨業的緣起所需增長
施與的,故知凡善因緣起有利眾生者,必須實施七支菩薩
應照菩提心法,對善緣起當施與他助益善業,助益善因,
對惡緣起當施與他損減惡業,遠離惡因。菩薩應照菩提心
法七支為:一支,自他平等菩提心;二支,自他交換菩提
心;三支,自他輕重菩提心;四支,功德回向菩提心;五
支,無畏護法菩提心;六支,強導正修菩提心;七支,捨
我助他菩提心。

自他平等菩提心:兩相利益對逢時,斷除瞋恨之貪瞋、漫
        謗之心,不可利己為重,應自他平等對
        待。
自他交換菩提心:一切眾生的痛苦,願我一人來承擔,我
        的一切快樂吉祥都給予他,讓他離苦得
        樂。
自他輕重菩提心:我與眾生均苦時,應先願他人解脫苦,
        我與眾生均樂時,應先願他人多我樂。
功德回向菩提心:我於一切所修行,一切功德成就等,全
        部回向諸有情,願眾離苦得解脫。
無畏護法菩提心:一切妖孽惡魔施以破壞佛法,導致破戒
        殘害眾生讓其痛苦時,我將持以正見,
        不懼魔之惡力而挺身保護佛法,維護眾
        生慧命。
強導正修菩提心:他由於無始業力纏身,愚癡不明,造諸
        惡業,而到了善勸不得悔改時,由此,
        我將施以強有力的善化法門引導他,入
        其正法善行之路。
捨我助他菩提心:他之成就將勝於我,渡生緣起勝於我,
        但於利益眾生中,能捨我助他更能利益
        大眾,此時,毫不考慮,當捨我助他,
        助成眾善大業。

 

 

https://docs.com/1GI0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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