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
於禮有不孝者三,事謂阿意曲從,陷親不義,一不孝也,家貧親老,不為祿仕,二不孝也,不娶無子,絕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
「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。」原句出自《孟子.离婁篇上》
漢朝的經學家趙岐在注釋這一篇的時候,給出了起碼是他自己認為合理的答案,
《十三經注疏》中在“無後為大”下面有趙岐注釋:
“于禮有不孝者三者,謂阿意曲從,陷親不義,一不孝也;家貧親老,不為祿仕,二不孝也;不娶無子,絕先祖祀,三不孝也”。
譯作白話:"一味順從,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,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,這是第一種不孝;
家境貧窮,父母年老,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,這是第二種不孝;
不娶妻生子,斷絕後代,這是第三種不孝"。
依趙岐注釋,"不娶妻生子,斷絕後代"是最大的不孝。以中國傳統兒子才能為自己傳宗接代。
這個"後"字狹義解作兒子,廣義來說應是子孫後代。
「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」是孟子說的,記述在《孟子.離婁上》中,全文是這樣的
「孟子曰:『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。舜不告而娶,為無後也。君子以為猶告也。』」
我們分析原文不難發現,孟子的本意並非是我們平常了解到的含義。
我認為更中肯的解釋應該是:「不孝的表現很多,但以不盡做後輩的本分為最。
舜在取妻的時候沒有稟告健在的父母,是沒有盡做後輩的本分。
但君子認為舜雖然沒有稟告但與稟告了是沒有多大的區別
(因為舜取妻是在堯考察了舜的德行后決定把女兒嫁給他的,
而此時,舜的父母對舜還有偏見,稟告他們並沒有什麼好處)。」
孝是儒教傳統提倡的行為,指兒女的行為應尊重父母、家裏的長輩以及先人的良心意願,不至於行差踏錯而使他們蒙羞,是一種穩定倫常關係表現。所謂「百行孝為先」,反映中華民族極為重視孝的觀念。
孝順被認為是中華文化中重要的美德之一,也是儒家家庭倫理的核心,且很多故事皆以「孝順」為主圖,《二十四孝》是這些故事中最為知名的其中之一。華人彼此間常常會很有不一樣的宗教信仰,但孝順的觀念在華人之間是共通的,據史學者裴達禮(Hugh D.R. Baker)所言,對家庭的尊重的觀念,是各種信仰的華人間唯一的共通點。
孝的一般表現為孝順、孝敬等。孝指為了回報父母的養育,而對父母的肯定,從而尊重父母的指令,基本上不違背父母的意願行事。
儒家《孝經》開宗明義章曰: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;立身行道,揚名於後世,以顯父母,孝之終也。」,由此可見中華文化孝的觀念不止於孝敬父母而已,孝敬是孝道的開始。《孝經·諫諍章第十五》:「當不義,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,臣不可以不爭於君。故當不義則爭之,從父之令,又焉得為孝乎?」。《廣至德章·第十三》:「教以孝,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;教以悌,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;教以臣,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。」
《論語》中,子夏向孔子請問什麼是孝。孔子說:晚輩常保恭敬和悅的神色是最難做到的。「孝」字在《論語》中,一共見於14章。其中為孔子所言,且與孝的定義有關者,共有5章。
《弟子規》有自孔子《論語·學而第六》:「弟子入則孝,出則弟,謹而信,泛愛眾,而親仁,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。」而發入則孝一章。
道家《莊子·天運》孝的觀念:「以敬孝易,以愛孝難;以愛孝易,以忘親難;忘親易,使親忘我難;使親忘我易,兼忘天下難;兼忘天下易,使天下兼忘我難。」老子在《道德經》里提到:「六親不和有孝慈」,「絕仁棄義,民復孝慈」。
印度及其他亞洲地區也有類似的倫理概念,另外孝敬還可以推廣為一般對年長的人的尊敬和和順,比如對媳婦對公婆,對長輩親戚(比如姑、伯、舅、姨等)等。
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
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,舜不告而娶,為無後也,君子以為猶告也。
於禮有不孝者三者,謂
- 阿意曲從,陷親不義,一不孝也;
- 家貧親老,不為祿仕,二不孝也;
- 不娶無子,絕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
根據《孟子》原文,舜沒有稟告父母就娶了堯帝的兩個女兒為妻,可是後面又說「君子以為猶告也」,顯然是對其「不告」行為的肯定,因此「為無後也」必然是作為這一行為的原因而存在的,「無後」作為原因,只能理解成一種苦衷,即「沒有後代(前文所述最嚴重的不孝罪過)」。將整句連起來,則解釋為:不孝的罪過有三種,而沒有後代是其中最嚴重的,不要看舜帝當年娶妻沒有稟告父母,那是因為他還沒有後代(意譯:要負擔起繁衍後代的責任),是無奈之下的便宜行事,因此在有德行的人看來,這樣的行為和恭敬地稟告父母是一樣的,(不足以拿來指責他)。
現代有人提出一種說法,「為無後也」的「為」作「是」解,「無後」作「沒有盡到後輩的責任」解,有的也能自圓其說。但也有人認為該解與「君子以為猶告也」聯繫不夠緊密,是斷章取義的解讀。
「孝」是儒學倫理道德的核心內容之一。孔孟時期,出現了假託孔子之言,闡發儒家孝道觀的經典著作《孝經》。歷代儒學之士都大力宣揚孝道,帝王也利用孝道來為自己的統治服務,常宣稱「以孝治天下」;這二者的合力在民間的影響就是《二十四孝》的產生和流傳。「孝」被封建帝王利用來為他們的統治服務。這樣,「孝」就由道德範疇擴展到了政治範疇。《孝經》開篇即有:「夫孝,始於事親,中於事君,終於立身。《大雅》云:『無念爾祖,聿修厥德。』」,闡明了通過「事君」而達到「立身」的孝道,才是宣揚孝道的真正目的。《大學》的「八目」即格物、致知、誠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。《大學》載:「身修而後家齊,家齊而後國治,國治而後天下平……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,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,無之。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;孝者,所以事君也,……」統治者利用孝道來教化百姓,就是修其身的過程。向廣大民眾宣揚孝行,就是希望以此影響人們,以齊其家。而這兩項措施最終都是為了達到治國平天下的目的。
《二十四孝》的故事大都取材於西漢經學家劉向編輯的《孝子傳》,也有一些故事取材《藝文類聚》、《太平御覽》等書籍,但不少是泯滅人性,不盡情理的愚孝,且含有大量迷信色彩和佛教因果論的思想。漢朝以後開始強調「忠臣必於孝子之門」。梁元帝有《上忠臣傳表》:「資父事君,實曰嚴敬,求忠出孝,義兼臣子。」梁元帝也寫過《孝德傳》。唐代賀知章也依此例撰寫過《孝德傳》,他提到過沈景筠一代孝子,「事親至孝,其母畏雷,每潮雨至,則焚香拜祝,真誠格天,迅雷不作。」後來他的母親去世後,每雷發,則奔墓前號哭云:「景筠在此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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