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節 釋「聖人」之道

  故聖人者,人之先覺者也。覺則明,否則惑,惑則昏,明與昏謂之不同;明與昏,性本無有,則同與不同,二皆離矣。夫明者所以對昏,昏既滅,則明亦不立矣。

  語譯:

聖人是人群中的早先覺醒本性之人;對本性有自覺則謂之明達,不自覺本性則謂之受惑不明,受惑不明則認識能力昏昧不通,明達與昏昧是一種絕對相排斥、類似零和關係的存在;可是本性之中並無絕對義的所謂明或所謂昏的存在,其實連所謂的對『明達/昏昧關係』的同或不同的爭辯,都是不達本性之自身的外緣討論。所謂的明,只是相對於昏的狀態的便利認識與說明,若無昏昧,自然亦無所謂明達成立的餘地。

 

是故誠者,聖人性之也;寂然不動,廣大清明,照乎天地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,行止語默,無不處於極也。復其性者,賢人循之而不已者也,不已則能歸其源矣。

  語譯:

因此誠之為體,是聖人本性的本質與依據;誠性寂靜穩定不變動,而且其本體廣博高大又清澈明達,智慧見識鑒察天地萬物,用心結合深入事物本身而能因此周知領會天下之事理,言行舉止、動靜作為在在都顯現出其本性擴充達到極盡圓滿的境界。而回復本性的目標,是為賢人所遵循實踐不息者,不息不休到最後也能與聖人達到相同的原始目標。

 

《易》曰:「夫聖人者,與天地合其德,日月合其明,四時合其序,鬼神合其吉凶;先天而天不違,後天而奉天時,天且勿違,而況於人乎?況於鬼神乎?」此非自外得者也,能盡其性而已矣。子思曰:「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;能盡其性,則能盡人之性;能盡人之性,則能盡物之性;能盡物之性,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;可以贊天地之化育,則可以與天地參矣。其次致曲;曲能有誠,誠則形,形則著,著則明,明則動,動則變,變則化,惟天下至誠為能化。」聖人知人之性皆善,可以循之不息而至於聖也,故制禮以節之,作樂以和之;安於和樂,樂之本也;動而中禮,禮之本也;故在車則聞鸞和之聲,行步則聞佩玉之音,無故不廢琴瑟,視、聽、言、行,循禮法而動,所以教人忘嗜欲而歸性命之道也。

語譯:

「《易經˙乾卦˙文言傳》說:『大人的生養萬物之功與天地同德,明察道理之智慧與日月齊明,行事之規律法度與四季的轉換一樣有理路秩序,對事理之幾微發端之靈敏洞察與感知,與鬼神一般靈驗難測;行事先於命運與慣性而動卻不違天道,順天意行事且尊重事物各自之規律與次序而不違逆,對不可見之天道尚且能遵奉不違,更何況是環視俯察的人與神靈的監顧呢?』典籍所載這些聖人大德與大能的成就,不是自外加於其身,而是只要盡其本性就能發揚的功用。子思也說:『只有天下至誠的聖人能夠極盡闡發其本性;能極儘自己本性,則能啟發他人也極盡其本性;能夠帶動人群各自善盡其本性,則能懂得充分善用事物之本性與質份;能充分善用事物之本性與質份,則可以參與讚助天地生養化育萬物的任務;可以贊助天地的養育任務,則可以與天地並立為不朽矣。次於聖人之賢者境界的努力,則能由本性部分的把握為基礎以求擴展至全體;初雖僅能把握一偏之得,但能秉持誠心而為之,則亦能涵養髮展出本性全體之規格與雛形;具有本性具體而微之形,則本性各部分之特徵性質與作用逐漸浮現清晰;各部分的特徵浮出顯現,則本性愈見明達;本性愈見明達,則能順理而動;本性動而不偏,則能從內到外引起轉變;不斷的轉變復歸本性,最後則能超越原本的生命境界而變化,只有天下至誠的聖賢能通達於這種終極的變化境界。』聖人基於人性皆本善的深刻了解,知道人人循本性向善之理努力而終能同成就乎聖人境界,因此制定禮儀來調節人的行為,創作音樂來調和人的感情;使人情最終能​​調和於和平從容、喜悅安樂是作樂的動機;​​使人的行為最終能合乎禮節相尊重的精神是製禮的動機;因此君子的生活教育與修養中,在乘車時讓人聽到車飾鈴鐺清脆的撞擊聲,以保持迂徐不迫的車速;走路則注意到自己玉佩飾環從容有韻的撞擊聲,以保持步行的安緩氣象;非遭逢重大變故,不會隨便停止音樂的生活調劑;看的,聽的,說的,做的每件事,都有一定可遵循的規則;這種種措施作為,都是為了要教人逐漸擺脫個人對嗜好慾望的沉溺,而期能逐步恢復於本性與真實生命的正道上來。

 

道者,至誠而不息者也;至誠而不息則虛,虛而不息則明,明而不息則照天地而無遺;非他也,此盡性命之道也。哀哉!人皆可以及乎此,莫之止而不為也,不亦惑耶?

  語譯:

所謂的『道』,是最高意義的誠之無止境的運行;秉持最高的誠性以不間斷的運作,則能放開佔有而不執著,保持在空間與生機不滿不斷的狀態;空虛不滿而久,則越能本性明達;本性明達已久,則能看清天地萬物之現象與事理而沒有遺漏或例外;除此之外別無他法,這就是極盡探求本性與生命的正道。可悲啊!每個人都有這種潛力與資質達到回複本性,可是沒有一個人懂得馬上停止下來追求,轉向來尋找本性的回复,這不是很值得奇怪的事嗎?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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